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措施》的通知
甘旅办发〔2017〕88号
各市州旅游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构建安全生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涉旅安全事故源头治理,积极构建全省旅游行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我委研究制定了《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措施》,请各级旅游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分析涉旅安全事故因素,针对性加强安全防范
(一)道路旅游交通安全是需要重点防范的领域。我省旅游资源的现状是点多线长,旅行游览的最佳方式是乘车旅游,因而旅行社选择道路交通客运的方式较多。若旅游客运市场存在无合法证照从事旅游客运、“营转非”车辆、私人车辆违规挂靠经营的问题;旅行社违规租用不具备合法资质的车辆或驾驶员,不签订规范租车合同,旅游行程计划不合理,都会给旅游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随着旅游者个性化旅游需求的增长,水上、高速、高空、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发展迅速。这些新型旅游项目适应了旅游市场的发展变化,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高风险旅游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不规范,维护保养、检修、检测制度落实不力;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安全提示、安全管理不严格,都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三)旅游产品风险评估检测是旅游安全防控的前提条件。一些旅行社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对其经营的旅游产品,特别是出境旅游产品,没有认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没有实地了解产品目的地自然灾害、治安管理、市场秩序、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等安全保障情况,盲目开展未经评估检测的旅游产品经营,易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四)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需要强化培训的重点人群。一些星级饭店、A级景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范、治安事件防范、反恐怖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缺乏专业管理知识和经验,不具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专业技能,可能造成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五)大型旅游节会活动安全保障是需要加强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各类大型旅游节会活动呈增长趋势,尤其是开放性景区自发的人员聚集活动增多,如果安全保障预案制定不科学、不规范,出现问题应急措施不能及时到位,对于可能形成的人员聚集活动不能做到早预判、早防范,可能会造成拥挤踩踏事件。
(六)景区游客承载量核定是需要严格审核落实的要求。目前,重点旅游景区对控制游客流量,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保障游客安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普遍核定了承载量,制定了分流措施。但是,分流的措施、程序衔接、应急演练还不够完善,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能难以高效有序应对处置。
二、强化涉旅安全事故源头治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旅行社。各级旅游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旅行社设立准入,确保设立旅行社合法合规;监督检查旅行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认真检测评估经营的旅游产品风险,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暂停产品经营或服务、调整内容;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组织出境旅游,制作游客安全信息卡。
(二)星级饭店。严格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安全不合格、不达标的,不予评定星级饭店;星级饭店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整改不力的,建议评定机构取消质量等级;在星级复核检查中,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星级饭店,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三)A级旅游景区。严格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安全不合格、不达标的,不予评定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整改不力的,建议评定机构取消质量等级;配合景区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分流措施;在复核检查中,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涉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预防机制
(一)旅行社。县(市)区旅游局负责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开展经常性地安全风险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旅行社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安全风险。市州旅游部门负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的督查和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我委负责制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的措施,指导各级旅游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督查各级旅游部门履行旅游安全风险管控职责落实情况。
(二)星级饭店。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配合消防、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经常性地安全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市州旅游部门负责配合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督查和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我委负责会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的措施,指导各级旅游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督查地方旅游部门履行旅游安全风险管控职责的落实情况。
(三)A级景区。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消防、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经常性地安全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市州旅游部门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督查和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我委负责会同景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指导各级旅游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督查地方旅游部门履行旅游安全风险管控职责的落实情况。
(四)涉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各级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将旅游安全管理纳入综合监管职责,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涉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针对性研究综合排查治理的预防措施,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